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17日讯 从商务部获悉,为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规定自劳务服务平台认定至2011年12月底,每年通过劳务服务平台派出出国劳务人员在境外发生劳务纠纷数量占平台派出出国劳务人员总数5%以下、并且所有出国劳务纠纷均得到妥善处理的,可以享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根据通知精神,劳务服务平台场所建设、出国劳务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开发、数据库建设、出国劳务服务平台举办推荐会等费用可获支持。同时,申请资金支持的条件还包括2011年通过劳务服务平台派出的对外出国劳务人员不少于500人(含500人)等。
(佚名)